关于设立“成医好人榜”
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面推动成都医学院科学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设立“成医好人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设立“成医好人榜”,宣传师生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发全校师生良好的道德情感、道德意愿、道德责任和道德力量,形成“人人做好人、人人做好事、好人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师生以身边的凡人善举为榜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为全面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共同谱写中国梦成医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校各部门、院(部、系)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党委宣传部将在校园网站和《成都医学院报》上设立“成医好人榜”栏目,并通过橱窗进行宣传展示。各部门、院(部、系)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好人榜窗口。
三、设立要求
(一)设立名称
各部门、院(部、系)结合自身实际,设置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的好人榜名称。
(二)设立时间
“成医好人榜”在2014年9月15日之前设立起来,各部门、院(部、系)结合工作实际,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设立相应的好人榜,并安排专门负责人对好人榜进行管理,定期更新上榜内容,党委宣传部将对上榜内容组织评议、审定,择优发布于“成医好人榜”。
(三)内容要求
着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体现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展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和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院(部、系)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好人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宣传。党委宣传部定期从各部门、院(部、系)公布的上榜好人中评选“最美成医人”并向省委宣传部报送,参与四川“最美人物”的评选活动。
(三)强化考核。党委宣传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部门、院(部、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材料报送。各部门、院(部、系)要把“成医好人榜”上榜候选人信息、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5幅左右图片,报送于党委宣传部(须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感人、全面客观。
中共成都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9日